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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阀之上 第135节(2/4)

公孙氏和几名女官低首:“臣女谨遵皇后慈谕。”

彭耽书

彭耽书内后,先向元澈、陆昭二人行礼,随后亦向公孙氏施以平礼,随后向三人:“昨日婚礼,太妃似有错礼之。臣奉皇后之命,前来训导,还望太殿下、大内司、诸位女史稍作回避。”

元澈仍有些担心陆昭,亦不觉得昨日是陆昭的错,因:“错礼之人乃是本,还请皇后、廷尉教谕,以存公正。”

汉文帝所谓去除刑, 与其说是“除”刑,不如说是“易”刑。律法规定,以剃发并以铁圈束颈的髡钳刑代替黥刑, 同时要加以城舂徭役,以笞刑三百来代替劓刑。而在刖刑上, 以笞五百来代替削左趾, 以弃市来代替削右趾,而刑甚至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如此一来,这些犯罪之人除了受髡钳刑之外, 活下来的可能微乎其微。表面上,社会中似乎少了许多墨面、无鼻、跛足者, 但事实上死于更改之后的刑法者,只多不少。

然而彭耽书并没有答应,仅仅是向太一礼。最后在公孙内司引请他殿时,元澈才不得已离开此,与其他人一起肃立在殿外等候。

彭耽书和陆昭并肩坐在大殿的石砖上, 认可:“建安年间,曹于所封魏国国都邺城展开过一次廷议,最终被议论为改革汉家之制度乃僭越之举而废。此后魏明帝在太和之初因太傅钟繇上奏,下诏廷议。至于晋朝,廷尉刘颂上书复刑,晋武帝虽有意于此,付与廷议,最终却未曾展开。而晋元帝年间,廷尉卫展奏请复刑,内外通议,规模之大,空前绝后,却最终不得复刑。几百年间,刑所议之论典卷浩繁,如今算起来,真正付与廷议者也不过四次而已。”

彭耽书随后把昨夜殿中的情形和皇帝与众人的一问一答悉数向陆昭说明。待彭耽书说皇帝打算复议刑的时候,陆昭也不由得一惊:“陛下打算付与廷议?”

公孙氏长舒一气,既然皇后派人面来训导自家人,她也不必为难了,于是:“那便请彭廷尉内吧。”

然而时人如孔、王郎、王脩、夏侯玄等, 仍不乏以刑严酷毫无人为由,对恢复刑一派大肆抨击, 加以阻挠。

“受刑之人,虑不念生, 志在思死。孔北海此论, 只怕黄泉之下,太史公也要长笑望之。若仅以刖人肢、割人耳鼻为残酷之象,酸惨之音, 则张敞、左雅也要怨王司徒。”陆昭有一搭没一搭地用耽书带来的戒尺敲打在衣摆上。她从来不信太过尚的论调。推或非赞成,阻挠未必反对,一切行为的底层逻辑都要以当时的时局、政局作为考量。“陛下要付以廷议……”陆昭喃喃, “魏晋以来, 刑之争虽频频现,但付与廷议者倒是不多。”

两方看似各自都有合理之,但是许多人都忽略了刑废弃之后的那条新刑律。只要看清楚这一条,就会明白所谓废除刑之争本不是什么律法上的理论之争,而是涉及皇权和世家的政治之争!

“你之前说汪晟也在受训斥人之列?”陆昭问。

第323章 逻辑

“是。”彭耽书也站了起来,“

陆昭沉思起来。自汉魏两晋,复议刑的议论便颇多,争论不休。而这些议论在曹魏时代,冲突达到了峰,随后在东晋末期,议论逐渐消退,至始至终,刑都没有被成功恢复。历史所记载关于各方争论刑的论据颇多。主张恢复刑的一派,其理念在于刑是一轻重合适的中间刑法。而反对恢复刑的一派,一是认为刑实在太过残酷,二是主张罪犯应当有改过自新的权力。

“魏武封国廷议,刑派乃拥护魏王的陈群、钟繇,反对派则是孔、王朗和王脩。此乃集权之魏武挑起的颍川派与北海派之争。魏明帝下诏令群臣议论,动摇朝堂,最终以王朗为首的反对派力压一筹。此乃皇权之魏明帝挑起的曹魏派与守旧派之争。至于元帝东渡,反对者王敦等以战争、民心为由,反对王导、庾亮等,迫使皇权妥协。这是拱卫者与挑衅者之争。而晋武帝登位,畏于弟弟司攸之人望,畏惧舆论而失民心,刘颂一生上书数次,皆被扣押不发。这是害怕挑起派系之争。”

彭耽书随后迅速将陆昭带至离大门稍远的角落,低声:“昨夜皇帝召见了你父亲、王济、薛琬、汪晟和我……”

陆昭将彭耽书所言思一番,忽然目光一亮,找了这其中的共同

诫的。可是犯错的是太,东朝的训诫并不在大内司行使权力之列。正当她犹豫时,便见内禀报,说彭耽书奉皇后之命,前来训导太妃。

陆昭慢慢起,手执戒尺,在殿中来回踱步,“其实参与其中的每个人何尝不是官僚、不是世家,每人对于刑的见解与考量,细究并无差别,却最终因发起廷议者而割裂。恢复刑,展开廷议,发起者令世族退维谷,借此获得国家之名,政权之公权。只不过这些举措有些达到了目的,有些却失败了。刑本从来都不是问题,恢复刑继而影响现政权本的存续才是真正的问题。皇帝让你将此论付与廷议,也并非法理上的争端,而是意在挑起汉中王氏一派与陆家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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