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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0(2/2)

诚皱眉:“吾等书生,手无缚之力,如何能与敌相战?”张锦也困惑地,表示同问。

陈桐低声说:“是专事杀戮之兵?”

赵宇说:“如果我能让不习武之人也能在战中有立足之地,诸位以为如何?”

几个人对视,叶铭突然说:“就是杀的不够!”

“狙击手”这个概念从一诞生,就改变了历史。

赵宇沉重地说:“是,而且,在此狙击兵中,还要分两类。一类是以杀伤平常敌军为目的,一类是以杀伤对方将领为目的。而后一,是狙击的最目的,这行动,称为‘斩首’之举。以一言以蔽之,就是:犯我者,必死。要杀到对方见我城池,不敢轻易上前!”

在北独立战争中,英国和当时国独立军队中都互有狙击手。英国帕特里克弗格森上校的狙击兵,是大陆军中英国民军中最危险的队。弗格森本人也是一位着名的狙击手,然而使他扬名的却是他那着名的“未开的一枪”:在宾夕法尼亚州的日耳曼城附近,当时弗格森在125码距离上(非常近!)瞄准了一名军军官,由于这名军官转离去,弗格森可能是因为绅士风度而没有向他后背开枪。他本来可以改变整个战役,因为被他瞄准的这个人正是领导国独立的乔治

赵宇说:“举个例,如果元军攻城,那么守军的任务是什么?”

对阵,困惑敌方;也可讲如何为营,各自为战。总之是有关如何与敌周旋,寸土必争,使之每一步,都要付代价!”

狙击手的作用不仅在于杀了多少人,还在于能对敌人造成如何的影响。狙击手如果能击毙敌军军官,往往能够挫败敌人的攻。

陈桐不解:“自然是敌众繁多。”

赵宇没有回答,只对坐在一边的李越说:“把东西都装来。”李越原来一直默默地坐在亭边的箱笼上,有时只在陆没有注意的时候偷看他一,但大多数的时候是低不语。现在听见赵宇的指示,就提了箱笼了亭,到一旁打开,开始一件件地组装各弩。

李越知赵宇说的是现在军事史上的一个重要军事改革:把杀伤作为目的,而不是战斗本的胜负。

赵宇又问:“如果多次战,敌众还是一波才去一波又来,却是为何?”

赵宇说:“这是一个原因。但还有可能是另一个原因。”

陈桐问:“就是吾等能战,所谓务实兵法,又是如何?”

众人一惊,赵宇无奈:“的确,是杀的不够。”李越听着,知赵宇在陈述后人对南宋宋军战术上失败的总结。宋军打的胜仗多是驱逐战,以打退敌军为主要目的,把人赶走了就完事了。没有达到消灭敌人主力的作用。即使是守城这样易于杀伤敌人的战役,也没有给对方以实质的打击。而蒙元对宋军则是歼灭战,一场战役就杀掉宋军几万甚至十几万人!降兵更是众多。

赵宇说:“要另组一支奇兵,为狙击之兵!”

陈桐回答:“自然是打退敌人,守护城池。”

:“那么,有何策略能两顾?”

赵宇说:“守城必须歼灭敌军,才是护城之本。可是敌军如而来,守军多会失措,只石矢下,以退敌为要,而疏忽杀伤人命。敌人能如而来也在侧面显示敌方无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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