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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老大,你写崩?(11/20求首订!)(2/2)

那一双温的手,牵着他离开这痛苦,去到那没有纷争的天涯海角,可是挡在他们面前的,却是那诛仙剑阵漫天剑雨。

编辑:.

“大佬,莫开玩笑了,我的小心脏受不了。”

圈内其他作者百思不得其解。

可惜,作者似乎无动于衷,依旧我行我素。

死了,就是不对!

编辑:.

算了,不了,毁灭吧!

毕竟草庙村的真相已经浮面了。

“真不能改了?”编辑问

编辑:.

读者是记住了,可也会弃书啊大哥。

你这哪儿是主,你这是读者呢!

然后,让无数人目瞪呆的一幕现了。

碧瑶救张小凡而死,似乎的确死得其所。

绩这么好,你这样写,读者要炸的。”

改!

从《诛仙》如今订阅的成绩来看,未必不能一书封神。

我只是一个搬运工。

碧瑶死了!

这他么什么逻辑?

何况,在他看来,碧瑶这个角之所以经典,很大一分原因就是她死了。

嗯.

可这么一大火的新书,却这般作死。

可那

也不对!

有人看惋惜,有人看笑话。

可这家伙,上架之后,直接把女主给写死了。

他可没心思却琢磨改了之后如何写。

无数读者以打赏的方式想让作者回心转意,别把碧瑶给写死了。

“真改不了!放心,仙侠嘛,死也有的救啊!”

所料,《诛仙》那书的读者炸锅了。

她死的剧情,让她这个角瞬间圆满,直接封神了。

而且也完完全全征服了所有读者。

是怎么死的。

天下之大,他却只能相信她。

“死了的女主,才是好女主,才会被读者记住。”

后续是以救碧瑶为主线?

大哥,你这不是作死,你是找死啊!

“死得其所,有什么可炸的。”

张盛随即回

作者实在太残忍了。

而且极讽刺。

读者炸了这么办?

若是不死了,这个角还能这般成功?

《诛仙》大火,甚至可以说是这几年最火的新人新书。

痴情咒唱,魂飞魄散之苦没有让她的笑容消失。

信念、信仰,瞬间被摧毁,他绝望的崩溃,他的心即将被那侵蚀殆尽。

编辑回过神来,连忙回

“这个.估计是改不了。若是改了,整本书都废了。”

对!

碧瑶这角给读者留下的印象太刻。

评论区直接炸翻天,无数读者留言,让作者改。

哪里不对了?

就是弃书!

若是改了,原版后续剧情还能用?

编辑没说什么,张盛也没说什么,继续码字。

先是把主角的初恋给了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如今又把女主给写死了。

怎么改?

那作者疯了?

改?

主也没你这么个法啊!

“想要成为经典,不死个女主怎么成?”

不对!

似乎也未必不可能。

若是不改,读书怕是要闹翻天了。

她放弃了本该属于她的幸福,最悲哀的莫过于碧瑶再也无法知,男心中的最便是她。

无数读者留言,表达不满,甚至有破大骂的。

“要不改改?”

不是死得其所,而是死得有价值。

就问你怕不怕?

谁都不想她死。

(本章完)

对碧瑶残忍,对主角张小凡何尝不是啊!

这不仅仅在麒麟中文网引起了极大轰动,在整个网络圈都引起了轰动。

作者不改,她也不能迫啊!

必须改,不改就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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