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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般的家族或者集团,大多维持在20-100人的规模,把一些
心人员和生育概率
的成员留下,其他人就只能
放
社会,不敢轻易扩张,否则人数一旦多了,
本就无法完成总人数20%的年递增任务。
在
纪元中
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里不可或缺的
分,而成为
隶后虽然失去了
过程中的主动权利,无法选择
对象和方式,但
心作用毕竟还是
。而政府所谓的不保护
隶安全,也仅限在
环境(
解释就是
隶必须承受
度、
密度的
惩罚,假设普通人每天
行十次
,他们就需要三五十次甚至更多,因
过激导致死亡是不受保护的。除非主人真的有本事把这个
隶活活
死,否则以其他方式杀死
隶的话还是违法的。)——对很多
瘾患者来说,这简直就是量
定
的理想生活。
伴随
隶制的普及和大众认可,很多社会结构都随之变化。
5、重启
隶制度。凡年满16周岁,未生育的女
及没有让女
怀
记录的男
,可以在自愿或法律容许之情况下成为他人的
隶或国民公用
隶;凡年满40周岁,未生育的女
及没有让女
怀
记录的男
,必须成为他人的
隶或国民公用
隶。
隶在
过程中的生命及人
安全由主人负责,国家不
行
预。
而安吉拉既然已经生育过,就显然属于“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罪犯”,所以才会被关在监狱而不是
隶营。同时因为她有生育记录,所以不符合成为
隶的条件——必须作为放弃人权的人形工
才有能离开监狱。
毕竟“延续生命”是所有生
铭刻在基因中的使命,当某些事情牵扯到生命延续的时候,不
多么荒谬都会渐渐变成日常,现在的人们甚至对
五条中的内容执行更加苛刻——例如4P致死条款早就已经默认变成了6P.“连五个男(女)人就受不了,这
人活着真没意思……”而
隶也成为生活中的常识,“都38岁了还没有后代?赶
去国民
隶营里呆着吧,你对社会也就能
这
贡献了……”事实上随着时代发展,成为
隶甚至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目标。因为人
问题,
纪元取消了死刑。同样因为人
问题,复用了
隶制。但随着社会发展——“贬为
隶”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再是
威慑、
罚手段!
当年伴随这一项统计
台的政策分别是:1、鼓励直系血亲之间
,凡
导致怀
生
的,由政府加倍给予奖励。
是的,
和刺激!
以古易的年龄,很难成为十个孩
的父亲,这
几率太低了……所以当他说
自己可以拥有
隶的时候,就意味着他的背后有一个家族或者集团!
毕竟政府的初策是将
隶定义为
制提
生育概率的措施,
为
隶者无需考虑其他,只要服从主人的指示不断
就行了……这对
纪元初期的人类来说或者算是刑罚,但是对现在的新人类而言却没什么不可接受的。
这五条法令一
举世哗然,被称之为“
五条”。
人越多越好,
度越大越好——
据政府统计,
过程中被
到住了院的女
怀
概率可以提
到1%,而如果是群
的话则
达3-5%!
毕竟
和群
还好说,但“
死人不偿命”和“
隶”两条实在有违常理,但随着时间的
逝,“
五条”逐渐成为了新人类生活的的一
分,并逐步得到了补充的完善。
而且还是那
,随随便便就能拿
一个
隶名额的大家族或者大集团。
3、同时鼓励激烈
,因
而产生的医疗事故一律由政府买单。
监狱之外多
个叫
“
隶营”的机构,类似旧时代的“劳教所”。所有无生育记录的罪犯一律
以相应期限
隶的刑罚,刑满后解除
隶
份。而已经有生育记录的轻度罪犯,则可以自选是
监狱,还是

隶营。
还有些特殊情况下的犯人会被直接判
监狱,例如暴力倾向或者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罪犯。而这
罪犯唯一走
监狱的办法,就是被人收为
后脱离政府
辖,才能重见天日。
2、鼓励人民多参与群
,由政府建立各
用于群
的公共设施、场所,举办各
群
活动。
4、4P(
四人)以下
,导致
致死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而至于可以拥有
隶的资格,也被政府
行了细化——个人拥有
隶的
隶主,其已经为社会创造的
女必须在十人以上,也就是生过十个孩
的女
或者让十位女
怀
的男
;而家族、集团想要招收
隶,则必须为社会创造
百位数的人
,并且保持家族/集团总人数20%的年递增趋势,假设有个五
之家想收个
隶的话,他们就必须提供
家族人员已经生育/使女人受
超过100次的记录,并保证每年至少再生一个(而且这一个必须外放,还不能纳
家族人
)。
这
变化。
科学家还公布了一条更加黑暗的消息,那就是
照概率统计的话,直系血亲之间的受
率要远远
于无血缘关系者,而受
率最
的秘诀就是
和刺激!